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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接收2015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4-09-23      访问次数:6652

    根据教育部2015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的新政新规和学校指导性文件要求,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推免生招生接收办法,并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制订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
    1.按学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当年招生计划数,制订招生目录;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确定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做好推免生计划中学术学位硕士(含硕博连读生)、专业学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计划。
    2、学院总体招收推免生数量占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0%左右; 招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左右。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基本规模,我院2015年拟招收教育学科与体育学科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23人左右,招收教育硕士(科普教育方向)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12人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2015年教育学科与体育学科科学学位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基本规模,我院2015年拟录科学学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10名左右(含教育学科与体育学科)。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推免生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通过本校优秀生源、外校优秀生源、夏令营优秀生源三个渠道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在读学校推荐资格。
    本院考生报考我院推免生须符合我院制定的《201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科生科)中的规定要求。
    外院校考生报考我院推免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全国“985”高校、211高校的2014年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学科专业不限;
    2. 对教育学、体育学有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学术研究或管理工作;有较强研究潜力;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
    4. 本科总评成绩(GPA)名列前茅,一般要求排名(班级或年级)为前30%,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如有较强的研究与创新能力、有较为出色的学术成果等;
    5. 英语水平优良,教育学科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60分)、或具有与此相当的英语考试成绩;体育学科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或具有与此相当的英语考试成绩。
    6. 申请直博生的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托福网考不低于80,或雅思不低于5.5。
    7. 教育硕士(科普方向)专业学位优先招收有理工科专业背景本科毕业生,欢迎理工科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三、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本院推免生复试工作根据学院制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本科生科),在教育学、体育学一级学科范围内推荐面试和组织选拔复试(9月22日前完成)。
    2、研究生科会同各学科根据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初审校外生源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工作。
    3、根据生源报考情况,院内外推免生复试由研究生科组织各系所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主任、学科专家等组成的五人复试小组进行推免生差额复试选拔,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可增加笔试)或视频方式。9月中下旬及10月上旬分阶段各组织一次校外推免生复试。
    4、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批准后,研究生院负责在网上公示。
四、接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9月25日
按学校规定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在9月25日前完成。
我校免试生申请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
9月3日
9月20日前
申请人将下列材料寄达我校:网报系统下载表格,连同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9月24日前
申请人可查询材料收悉情况、是否同意复试、复试安排等结果。
学院通过外校推免生网报系统回复申请人是否给予复试资格,发出复试通知。
9月中下旬及10月上旬
学院拟分阶段组织校外推免生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月28日-10月25日
 
报考我校的学生请尽早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流程夏令营生源请直接进入本流程
1.所有推免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缴费、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积极与推免生互动,审核发出“复试通知”、发出“待录取通知”。(不发纸质接收函)
10月26日
学院(系)将推免生拟录取库报研究生招生处

、其他相关事项
   1、做好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电话:0571-88273714
   2、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将诚信档案寄达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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