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0-01-05 访问次数:3576次
为了做好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教育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如下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建民
成员:王珏 刘正伟 于可红 甘露
二、成立复试小组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的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经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批准,教育学院招收的各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如下:
1、教育硕士:联考总分144分,且英语42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体育硕士:联考总分63分;以及符合体教指委[2007]6号“关于在发《关于调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收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招生办法的通知》”条件的申请破格考生。破格录取的考生不超过总招收指标的20%。
(二)、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四、调剂办法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一律不接受外校调剂生。
五、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对各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规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的不得参加复试,更不得录取。
1、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所需表格见附件3)(请每位考生将材料放入一个信封袋中并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后提交,原件待审核后归还本人):
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必须为报名现场打印的电子表格,《资格审查表》还需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⑤科研成果清单一份,随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封面、目录页、署名页);
⑥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一份。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详见各专业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3)。
六、复试办法及要求
1、考生参加复试时,请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复试考务费:160元/生,资格审查时交纳。
3、复试分为政治理论考试和各专业的综合素质考核,政治理论考试不计入录取综合分。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4、各专业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附件4。
七、录取办法
各复试小组评出考生综合分,排出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研究生科。经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八、各专业复试联系方式
专业名称 联系人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
体育硕士
九、补充说明:
1、若考生《资格审查表》遗失,考生应在
附件(共四件):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参考资料
附件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3: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办法
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文档:
1.复试名单.xls
2.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参考资料.doc
3.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相关表格.rar
4.附件4: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办法.rar